| 根据工作需要,经区政府批准,曹妃甸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8名,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 100吨级渔政执法船船员:职务船员6名(船长1名、船副1名、助理船副1名、轮机长1名、管轮1名、助理管轮1名),普通船员2名。 二、招聘资格和条件 1.船长、船副、轮机长和管轮岗位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二级以上证书,其他岗位须具有相应的船员证书。 2.职务船员要求近3年内有1年以上实际船上相应职务任职经历;普通船员要求有6个月以上船上工作经历。 3. 截止2015年1月1日,职务船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,普通船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,户籍不限,全部男性。 4.身体健康,能适应长期出海作业工作需要,符合相应船员身体要求。 5.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政审合格。 三、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组织报名、面试(实际操作)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 (一)组织报名 1.报名时间: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6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30。 2.报名地点: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市场大厅(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)。 3.报名办法: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、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证书(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)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、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,并提供工作地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保险缴费凭证或工作地海事、海监、渔政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。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,应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 (二)面试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(实际操作)满分为100分。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。当面试成绩相同时,按照下列顺序确定人选:曹妃甸区户籍者;有在招聘岗位(即100吨级渔政船)工作经历者;年龄较小者。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时,根据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 (三)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《渔业船员健康标准》及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拟聘用人员到曹妃甸区医院统一进行体检,费用自理。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,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 面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各种事项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通知,体检时间另作安排。 (四)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,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曹妃甸就业网公示,公示期为七天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;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办理相关手续。 四、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,与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签订聘用合同,明确岗位职责。合同期限三年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标准执行,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同时,根据岗位、职务及出海作业情况给予补贴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,由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曹妃甸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联合组织实施。 本公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 2015年1月2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