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,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通过了《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》。习近平就《准则(讨论稿)》和《条例(讨论稿)》向全会作了说明。
这次全会的主要议题和鲜明主题是“全面从严治党”,全会不仅对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科学研判,而且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。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,集中整饬党风,严厉惩治腐败,净化党内政治生态。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专题研究。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,既是经验总结又是全面部署,这标志着党中央“四个全面”的战略布局总体框架逐步完善。全面从严治党,要害在“治”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既要治标,更要治本,实现治标与治本统筹兼顾。总体上看,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“治”党,遵循由表及里,从小到大、从外到内的原则,旨在标本兼治、固本培元,这既勾勒出了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实践逻辑,也构成了管党治党的新常态。十八大以来,一系列党内基础性法规如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或制定或修订并相继颁布实施,此次全会专门讨论并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这必将在全党上下形成一种整顿党的作风和队伍、管党治党的强大震撼力、威慑力。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,旨在以制度的刚性建设性力量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从“不敢腐”到“不能腐”“不愿腐”的转变,从而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外而内、从现象到本质,从“治标”向“治本”的实质性飞跃。